負債有利於控制經營者的「道德風險」,但企業利用負債融資也可能導致股東的「道德風險」,股東的這種「道德風險」行為主要表現在:
(1)股東存在著將債權人的財富轉移到自己手中的激勵,手段有兩種,其一是利用股權政策逃債。在投資無法改變的情況下,股東及經營管理者可以將負債籌集到的資金作為紅利支付的來源,分配給股東;而在投資政策可以變更的情況下,股東及經營管理者就有可能削減投資,增加紅利。其二是資產替代行為(asset substitution effect)。在股東有限責任的前提下,經營管理者有可能在投資決策時放棄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項目而選擇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項目,從而產生替代行為,使債權人面臨過大風險。
(2)股東及企業經營者有可能出現因債務超過使股東放棄對債權人而言有利的項目的投資不足現象,從而使債權人遭受損失。
由上述分析表明: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在風險控制上各有優勢,但兩種融資方式對企業經營風險,從而對金融體系風險的控制上都存在一定缺陷。負債融資有利於抑制企業因股權融資而引起的經營管理者道德風險,但卻有可能導致股東道德風險行為的發生。因此,為建立經營管理者和股東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企業的負債融資額必須選擇在使這兩種類型的道德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水平上。單純傾向於某種融資方式的選擇,並不能達到金融風險控制的目的,只有兩種方式的合理選擇與組合,才能為金融風險的防範增加保證機制。
(1)股東存在著將債權人的財富轉移到自己手中的激勵,手段有兩種,其一是利用股權政策逃債。在投資無法改變的情況下,股東及經營管理者可以將負債籌集到的資金作為紅利支付的來源,分配給股東;而在投資政策可以變更的情況下,股東及經營管理者就有可能削減投資,增加紅利。其二是資產替代行為(asset substitution effect)。在股東有限責任的前提下,經營管理者有可能在投資決策時放棄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項目而選擇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項目,從而產生替代行為,使債權人面臨過大風險。
(2)股東及企業經營者有可能出現因債務超過使股東放棄對債權人而言有利的項目的投資不足現象,從而使債權人遭受損失。
由上述分析表明: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在風險控制上各有優勢,但兩種融資方式對企業經營風險,從而對金融體系風險的控制上都存在一定缺陷。負債融資有利於抑制企業因股權融資而引起的經營管理者道德風險,但卻有可能導致股東道德風險行為的發生。因此,為建立經營管理者和股東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企業的負債融資額必須選擇在使這兩種類型的道德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水平上。單純傾向於某種融資方式的選擇,並不能達到金融風險控制的目的,只有兩種方式的合理選擇與組合,才能為金融風險的防範增加保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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