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前民間融資的現狀
1、民間借貸方式多樣化
從調查情況看,過去參與民間借貸的人大多數生活較貧困,而現在參與民間借貸的卻多數為生活比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業經營者;借貸款項用途在農業鄉鎮偏重生活消費和臨時性的資金需求,在個體私營經濟發達地區多是投資辦企業和經商。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企業之間融資」、「企業向個人融資」、「工商戶之間融資」等四大類。
2、民間借貸注重社會關係的傳統價值觀
旅遊資源開發,應以一個市場化的企業作為主體,我們可以稱為開發商。開發商可以是國有企業,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民營企業,但應該是有限責任制的。
開發主體至少應擁有資源的開發經營權(一般為50年),亦可擁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除文物保護單位外的相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開發商以自有資金投入企業,並擁有以上資產,由此形成了開發主體的資本構成。以此構成為依托,開發商可以從八個方面進行融資。
1、銀行信貸
銀行信貸是開發商主要的融資渠道。對旅遊資源開發,可以採用項目信貸的方式借款。項目信貸要求自有資本投入25%以上,可向銀行貸75%。開發商可使用以下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土地使用權、相關建築物的所有權、開發經營權、未來門票或其他收費權等等。目前,銀行尚無完善的對旅遊資源開發進行貸款的金融工具,但已有企業嘗試開發經營權、未來收費權等質押的辦法,並取得了成功。
旅遊資源,一般是指具有旅遊吸引力的地理資源、文物建築、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等。我們可以將其劃分為三大類,一類是自然形成的地質地貌、山水景觀、生物群落、植被環境等。第二類是歷史上及當前建設並保留下來的地下、地上的各類建築物、圖畫、器物等物化人文資源。第三類是歷史上形成的歷史文化、民俗風情、傳說神話等精神及社會的內容。
旅遊資源作為一種具備產生收益的基礎資源,是具有資本屬性的資源。因此,若從資源開發的意義上來分析,我們可以把開發對像作為原初資本來看待。旅遊資源的資本形態,包括三個層次:
1、旅遊資源區土地資本
旅遊資源區域的土地,具有資本的屬性,為國有資產。土地的價值,因資源的吸引力及可開發性不同而不同。目前,尚無對旅遊區土地進行評估的規範標準,因此,對旅遊資源區域內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評估比較困難,因為該土地一般是與土地地質地貌及人文景觀密切結為一體的。大多數政府在進行旅遊資源開發時,一般不將已具有國家評級的風景區內核心資源區的土地的使用權,向開發企業轉讓。
2、旅遊自然資源及建築等物化的人文資本(即第一、二類資源)